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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 添加时间: 2025-02-21

  为加强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,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发展,根据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25〕6号)要求,现将我校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 评估范围
  参加评估的单位为食品科学与工程、轻工技术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。
  二、 评估组织
  评估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校博管办)统一组织部署。各流动站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流动站评估申报工作。
  三、 评估工作安排
  (一)工作准备阶段
  校博管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(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)官网首页“博士后工作评估”系统具体填报要求,汇总整理各流动站评估所需材料,分发至各流动站,做好动员部署。
  (二)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
  校博管办负责整体数据的采集和审核工作;流动站负责流动站、导师和博士后人员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,数据审核及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5日(周三)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  1.博士后人员的数据采集:流动站组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和出站时间不满6个月(截止2025年3月20日)的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、密码登录“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”,在“个人情况——在站期间成果”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科研成果内容,并对所填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《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统计表》,审核填报成果是否真实有效。
  2.博士后导师的数据采集:流动站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“博士后工作评估”系统,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整问卷,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为实际在站人数;博士后招收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不少于5人。
  3.流动站数据采集:流动站根据博士后(含出站博士后)在站期间所取得成果,预填写word版《2025年流动站评估调查表》,经审核通过后,由校博管办工作人员,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“博士后工作评估”专项入口,在线填写相关数据。
  4.校博管办汇总数据形成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评估综合材料,对参评流动站进行评估,完成《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价表》。
  (三)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
  1.做好接受评估实地检查准备
  根据省转发《通知》要求,将有针对、有计划的对设站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工作,因此提前做好相关接受评估实地考核准备。实地检查主要内容包括:参评设站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、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、博士后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。
  2.做好数据反馈核准准备工作
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"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”采集博士后招收情况、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、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、合作导师调查问卷,并组织专业科技信息机构,对采集的博士后科研成果数据进行检索、查证。
  四、评估工作注意事项
  1.博士后综合评估是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流动站要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。评估数据主要通过“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”直接进行采集,流动站务必按时间截点提交数据,严把数据填报审核关,做好数据审核、核准工作,确保网上提交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。
  2.各流动站要紧密配合,有效沟通,及时反馈,认真组织相关导师及博士后人员,仔细阅读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》、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》,并于3月5日(周三)前完成《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统计表》、《2025年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评估调查表》和《2025年流动站评估调查表》等数据填报工作。
  联系人:朱南、李明臻
  联系电话:86323640、86318665附件1:关于转发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.pdf
附件2: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.docx
附件3: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.docx
附件4:2025年流动站评估调查表.docx
附件5:2025年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评估调查表.docx
附件6: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统计表(与网站上填报同).xlsx
  居右开始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
  2025年2月21日居右结束
  
文字/李明臻
编辑/朱南
审核/朱南、唐晓宇、王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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